○五年從內地來港的王嘉梅,為了做 model,不惜支付昂貴學費加入模特兒學校,曾參加人體彩繪比賽行 catwalk,性感冶艷。

封面故事

獨家專訪 援交少女碎屍案 兇手獄中自白

2009年07月30日
廿年前,有雨夜屠夫林過雲連環姦殺婦女,亦有八仙飯店的黃志甯飩s人肉叉燒包,過程極度兇殘恐怖。
上週,高院審理去年的一宗援交少女謀殺案,兇徒變態冷血的程度,與之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。
外表敦厚的二十四歲肥仔丁啟泰,聲稱索 K後「 high大咗」,將援交少女王嘉梅監生鍊死。令人驚嚇之處,是他之後竟冷靜地將屍體放血、削肉、有條不紊地起皮拆骨。舞足六小時後,王嘉梅從此人間蒸發。
他更膽搏膽拿着人頭搭巴士往碼頭毀屍滅跡,再將其餘人骨混入街市的豬骨堆。
殺人分屍後,肥仔竟可若無其事如常生活,翌日召未成年援交少女上門,繼續啪丸、飲酒和賣私煙。直至十日後,才落網被捕。
半生過着不正常生活的肥仔,狠心碎屍的下場,就是被判終身監禁。他在獄中接受本刊獨家訪問,坦言整個肢解屍體的過程十分變態,劏屍時,王嘉梅還眼碌碌。
「我已經有報應!」他深信父親隨之突然去世,就是他冷血對待王嘉梅的報應。

一直只肯認誤殺罪的丁啟泰,本週一等候陪審團宣判時顯得非常緊張。陪審團最後只花了兩小時,便一致裁定他謀殺罪成,可見他們認為丁是一名大話精,不信他當時是索 K失控行兇,亦非對殺人過程完全失去記憶。正如控方所言,丁殺死王嘉梅的原因只有他自己知,就算是一時憤怒下行兇,亦足以構成謀殺。聽到被判囚終身監禁,丁啟泰抖了口大氣,被法官痛罵一輪後不為所動,轉個頭散庭時輕鬆跟代表律師揮手說多謝。
審訊一星期以來,安坐犯人欄的丁啟泰一派冷靜,不時抄筆記,跟他最初向警方進行錄影會面時一樣,非常鎮定。在裁決前,丁啟泰在獄中接受本刊獨家訪問,神色自如地親述殺人肢解的心理演變過程。

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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陪審團一致裁定丁啟泰謀殺罪名成立,法官依例判他囚終身,另丁早前承認一項阻止屍體合法埋葬罪,則被判處入獄四年,同時執行。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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丁啟泰碎屍後立即清洗現場毀滅罪證,警方在十日後拘捕他時,單位乾淨企理,警方仔細查看,才找到窗簾和椅子上有些微血漬。(資料圖片)

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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丁啟泰自言月入兩、三萬元,但會花一萬元尋歡作樂。他在○六年曾被萬眾入稟追討八百多元電話費。

 
 

王嘉梅死時眼碌碌

「你信唔信我講嘅嘢?」丁啟泰很關心自己的辯稱是否可信,一見到記者劈頭第一句便問。身高五呎八吋、重二百一十多磅的他,依然堅持當日因為「 high大咗」而惹禍,但仍記得王嘉梅死時「眼碌碌」。記者問他如何能忍心落手肢解?他搖搖頭說︰「我發現佢死嘅時候係好驚好亂,腦海一片空白,唔知點好,嗰刻淨係諗住盡快搞掂佢,每做完一步再諗下一步點做……」
整個肢解過程極度血腥,有人叫他做變態殺人狂,更有人指他「拍得住」林過雲。丁思索一會後說︰「我覺得我唔夠林過雲恐怖,佢攞咗人哋啲內臟收埋。不過我覺得自己好可恥。」
其實庭上尚未披露他更多可恥行為,原來他殺人後翌日,即相約另一未成年的援交少女上門。據了解,這名援交少女僅十五歲,當日收了千多元與他性交。警方原想加控丁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,惟該名少女不想惹麻煩,拒絕落口供和出庭作證,警方唯有作罷。
記者再問他殺死一名援交少女後,翌日怎會有心情再召妓,丁啟泰對此直認不諱,還大條道理解釋:「我不斷諗當日究竟發生咩事,點解個女仔會死?搞到晚晚瞓唔着。我驚我再諗落去,我會黐線!所以我要好似以前咁照常生活,令自己唔再亂諗。」因此殺人後直至被捕的十日期間,他如常賣私煙、嫖妓,又落的士高飲酒吸毒,很快便花光了從王嘉梅銀包偷走的三千多元。

 

 

殺人不為錢

不過,在友人眼中,他絕對不是冷血殺手。相識超過十年、舉報他殺人的好友謝彥德形容,丁啟泰其實「轉數快,醒目」,但性格內向,兼很易發脾氣,若得罪他會被粗口問候。當丁致電他透露殺了一名少女時,他實在無法相信。謝彥德表示丁還柙期間寫了三封信給他,說對殺人一事感到非常後悔。
四、五年前開始幫襯丁買私煙的另一友人阿明說,丁經常蒲廟街,除賣私煙以外,亦曾提及想搞假卡。「其實佢除咗做犯法嘢,佢個人真係無乜嘢,點睇都唔似會殺人!」阿明說。
丁啟泰是家中長子,十六歲便投身社會工作,起初在大牌檔打工,之後賣私煙,繼而在深水埗開鋪賣毛公仔,月入二萬多元。阿明透露,朋友眼中的丁非常富有,每月起碼搵三、四萬元。難怪審訊期間主控質疑,丁當日可能為了死者身上三千多元而動殺機,丁即激動反駁︰「我本身有錢使,唔會因為呢三千幾蚊而殺一個人囉!」
丁啟泰向記者憶述,自己小時候很頑皮,經常蝦蝦霸霸。五歲那年,父親帶着母親、他和弟弟到內地遊車河,其間發生意外失事,他的腦部受創,更親睹母親在意外中死去。其後母親的家人都責怪父親害死母親,父親亦自此活在悔疚中。兩年後父親再婚,繼母很疼錫他和弟妹,一家人一起住在南山邨。
八歲時因有情緒病和學習障礙,家人帶他往見醫生進行精神評估,後來他到特殊學校讀書。十五歲他因打人被判入男童院,翌年讀到中一便輟學。「我自問唔係讀書材料,又貪玩。但成日攤大手板問屋企人攞錢玩,佢哋實唔俾,所以咪唔想讀書快啲出嚟做嘢,我鍾意自給自足嗰種感覺。」

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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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被警方讚「大義滅親」協助破案,但丁的好友謝彥德仍有點自責︰「如果早幾日報警,對個女仔家人都好啲,或者可以搵番個女仔個頭。」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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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方在渠務署工人協助下,從接駁仁發大廈地下的污水渠撈到八件人體組織,經過 DNA化驗證實屬於王嘉梅,由此印證王的屍體的確被肢解。

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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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嘉梅在家人心目中是乖乖女一名,事後王母仍不信女兒是援交少女。

 
 

活活氣死父親

○七年六月,丁啟泰以二千多元自行租住石硤尾仁發大廈的案發套房。「我同阿爸唔係有啲乜嘢,只係相見好同住難,日見夜見成日為小事嘈。我鍾意自由自在,有私人空間。」他說父子分開住,關係反而改善了。「間唔中約佢出嚟食飯,可能啲嘢儲埋儲埋見到面一次過講,比以前仲多咗嘢講,好似 friend咁。」可是,和父親的點滴,只能藏在記憶中。因為丁去年五月被捕後,任職中港貨櫃車司機的丁父不時撲來撲去,既到監房探他和到法庭支持他,又要兼顧工作,弄得身心俱疲,患有糖尿及高血壓的他病情急轉直下,終在去年八月不治。
丁父生前接受傳媒訪問時曾直言,自己要為口奔馳,無暇照顧家人,但心底裡其實很疼錫丁啟泰,只是不懂得表達愛意。直至病重,官非纏身的丁啟泰也無法見父親最後一面,唯有向懲教署申請,在懲教人員押解下到靈堂奔喪。
說起父親,丁表現出有點自責。「我信有報應!報應最毒嘅地方係攞走你最親嘅人,個報應落咗我爸爸度。雖然佢係病死,但我覺得我阿爸嘅死係關我事,所以我已經有報應。」他直言,已有心理準備坐一世監。「咁都無辦法,人哋夠一世無咗個女。」他說,上週見王嘉梅的姐姐出庭,想起對方失去妹妹,感到很心噏,他要求記者代他跟王的家人說聲對不起。

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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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方一度動用五隊重案組組員調查此案,警員曾押解丁啟泰到石硤尾街市的豬肉檔重組案情。由於懷疑丁將王嘉梅的人骨混入豬骨,事件引起居民和食肆恐慌。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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丁啟泰曾在廟街擺檔賣翻版,有廟街檔主一聽見「肥丁」的名字,即手舞足蹈地作狀劏人。她說丁一向無所事事,經常與朋友到附近的機鋪打機。

 

終日索 K叫雞

若非沉醉於尋歡作樂,丁啟泰可能不會落得如此下場。投身社會後,他很快便染上種種不良嗜好,飲酒、濫藥、嫖妓樣樣齊,每月在這些地方起碼花費一萬元。他曾吸毒吸到作嘔、流鼻血和標冷汗,但他愛那種亢奮的感覺。「索得多係會唔舒服,但好似 high咗之後好好玩。」丁說時仍一臉嚮往。
雖然在內地有女友,但他偏偏喜歡四處嫖妓,閒時瀏覽援交網。「男人就係鍾意偷食嘅感覺,好似為食貓咁,乜都想食!」此時他有如電影《大丈夫》的男主角上身,向記者解釋男人嫖妓大把理由,但說完又顯得尷尬。
任由自己沉淪,至去年四月二十七日的凌晨時分,他終於闖出大禍。當天他和謝彥德到尖沙咀金龍會耍樂,其間啪丸和索 K,玩到早上八、九時散場。他離開前再食一粒搖頭丸,但謝指丁當時仍然清醒。
回到家後搖頭丸藥力發作,丁聲稱令他「好 high」,於是上援交網獵艷,找他在兩星期前在網上援交區認識,化名 Kimi,十六歲的王嘉梅,約她上門做愛。兩人於中午十二時許見面,吃過午飯後返回丁的套房性交。
丁聲稱,他倆索 K聽音樂進入亢奮狀態,大玩脫衣遊戲。「我喺床上同佢玩到好激烈……攬住佢、揸佢個胸、隊隻手落佢下體撩……」但約三時醒來,卻駭然發現王躺在床上,有血從口流出,手腳冰凍,已無呼吸脈搏。他發現她身上沒有傷痕,但由於當時家中只得他倆,因此推論是他殺死王,之後又說隱約記得自己曾鍊她的頸一至兩分鐘。
他曾在錄影會面中痛哭:「我同佢三唔識七,無理由要殺佢,我真係好對唔住個女仔,我嗰日真係唔應該咁做,佢無得罪我。」當時他斷定「報警實會俾人話謀殺,坐死一世監」,於是「愚蠢地」選擇肢解屍體。但他先後說出多個棄屍版本,玩謝警方。

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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位於尖沙咀好時中心的金龍會,一度是熱門的樓上吸毒場,丁啟泰每星期總會來飲酒和索 K,過他的頹廢人生。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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丁啟泰心思非常細密,為避免警方設路障檢查,於是袋住頭顱搭 6c巴士到九龍城碼頭,將頭顱拋入海後,才搭的士回家。

 
 

放血斬骨挖內臟

初時,他說由住所出發,將載有王屍體的手推車徒步推往九龍城碼頭棄屍大海,還帶警方到相關地點重組案情。但他講完一輪大話後,即被警員踢爆,質疑他如何徒步經過漆咸道行車隧道。丁無從解釋,突然爆出一句︰「我當時係拎住嗰位死者個頭!」當場嚇窒警員。「因為成個過程覺得太變態,唔敢講出口,之後諗諗吓我覺得對死者唔住,一定要講番出嚟。」於是他便施施然道出一幕幕令人毛骨悚然的肢解過程。
當時,他發現王死後,想了十分鐘便即決定將她搬到廁所肢解。他雖說當時相當驚慌,但他的行為卻反映他異常冷靜。過程由先在喉嚨放血,到用砧板墊底斬骨,挖內臟、起皮削骨,將肉切碎沖落廁所一步步均有條理有次序。他又補充說斬得要有技巧,例如腳要削肉削到「等人望落去唔似人腳,變咗好似豬腳咁。」
丁最終花了六小時肢解屍體,緊接着進行下一輪的棄屍工作,同樣小心翼翼。晚上十時左右,他膽搏膽帶頭顱搭 6C巴士到九龍城碼頭以避過警方路障,將頭顱拋入大海後,才搭的士回家。
跟着他分兩次潛入石硤尾街巿的豬肉檔,把人骨倒入裝豬骨的竹籮。返家後再細心清理現場,丟掉床褥、菜刀等,取去王銀包內的三千四百元後,便將她的私人物品如證件、電話等整爛棄掉。凌晨三時完事,便回家呼呼入睡。

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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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嘉梅就讀大埔三育中學時品學兼優,中二時曾獲「紫瑪瑙獎(代表中英數,最少其中一科總成績全級第一名)」。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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丁啟泰自言與弟弟感情要好,被捕後弟弟亦經常前來監獄探望。現丁的弟妹和繼母仍居於石硤尾南山邨。

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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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嘉梅的姐姐去年接受本刊訪問,事隔一年她消瘦不少。她上週作供完畢一度在庭外蹲下痛哭,「我已受咗好大壓力……好辛苦……」。她為怕胞妹的事影響她,現已改名。

 

向朋友坦白殺人

丁啟泰一直聲稱索K後忘形,殺人那段記憶空白,但他就清楚記得殺人前和事後肢解及清理場地的細節。他的朋友阿明亦跟記者踢爆,當日下午十二時、二時、晚上七時曾三次致電丁(王嘉梅中午上來),向丁買私煙。「佢當時超級清醒、對答如流!」阿明說。想不到最後一次通話時,原來正值丁在大汗疊細汗肢解屍體。
不過丁完成恐怖肢解過程後心亂如麻,三次致電予謝彥德發洩,親口承認殺了人。丁更向謝詳述碎屍過程,直言「原來人裡面真係好多肥膏」,又說因為不想看見少女的樣子,故「將佢塊面撕爛咗落嚟」。
謝最初不信丁所言,但丁連日來仍死纏爛打,問他:「信唔信我殺咗人?」但又縮沙︰「同你講吓笑啫!」此事一直纏擾謝,一星期後,他上網看到一宗失蹤少女新聞,發現報導提及失蹤少女的特徵、失蹤時間和地點等,均與丁所說略有相似。他起疑心下於是「大義滅親」報警。其實王的家人早在王失蹤後兩天報警,可是警方苦無頭緒。五月六日丁啟泰被捕時,還死口說不認識王。

為明星夢援交

隨着警方偵破案件,揭露王嘉梅援交時遇害,令一直深信她是乖乖女的家人大為震驚。其實王的身世很可憐,在內地出生後不久父母便離異,母於是改嫁一名五十多歲的港人。王在○五年來港與家人團聚,但生母與繼父日夜為錢「家嘈屋閉」。據姐姐王院平說,由於繼父對她們母女三人不好,父女如同仇人。但她兩姊妹感情要好,經常互訴心事。在她眼中,妹妹乖巧,平日愛唱卡拉 OK及逛街,甚少夜歸。當主控官在庭上問她妹妹有否沾染毒品,她即激動說:「我肯定佢一定無!」
姐姐不諱言,王常有念頭盡快賺錢,離開不快樂的家庭,因此雖然品學兼優,王也甘願放棄學業,中三輟學,為幫補家計到快餐店工作。不過妹妹事發前聲稱找到一份模特兒助理工作,月入達兩至三萬。
實情是王報讀了模特兒學校,欠下報名和手續費五萬元,為了搵快錢,遂瞞着家人加入援交行列。她在援交網中列出肉金一千五百至二千多元,服務項目包括過夜。據了解,王嘉梅之前只接過三個客人。
警方最終成功破案,並將在污水渠撈到王的八件人體組織交還給她的家人。王的母親始終無法接受女兒當上援交少女再慘遭殺害的事實,案發後還在等她回來,直至最近,才跟大女搬離太和邨的住所,以免睹物思人。想不到家中又添一宗白事,王的繼父個多星期前亦離世,舊居門外又再次點起白色蠟燭。

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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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嘉梅一直憎恨繼父,她遇害後一家更加七零八落,母親與繼父離婚後遷出大埔太和邨的住所,獨居上址的繼父,個多星期前因胃癌過世,其內地的兒子在門外點蠟燭拜祭。

 

冷血碎屍實錄

 

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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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7/4 1:00pm-2:00pm 丁啟泰帶援交少女王嘉梅回家做愛,他稱二人索 K後玩得相當激烈,迷糊間把只得八十八磅的王鍊死。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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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:00pm-10:00pm 丁啟泰先向王割頸將屍體放血,然後割下頭顱,切掉四肢,並劏肚扯出內臟。

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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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:00pm-3:00am 丁啟泰將內臟斬成小件,並將殘肢起皮拆肉,逐少逐少沖落廁所。然後把剩下的人骨斬成排骨狀。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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丁用袋載着王的頭顱,搭 6C巴士到九龍城碼頭,將頭丟入海,然後潛入石硤尾街市,將王的人骨混入豬肉檔裝豬骨的竹籮內。

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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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8/4- 6/5 丁如常尋歡作樂,翌日再電召援交少女,之後繼續落的士高飲酒和索 K,殺人後十日,因好友謝彥德報警令他落網。

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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